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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戈尔巴乔夫的能力问题还是底下的人官官相护隐瞒。

在去年的全体高层会议上所制定出来的国有企业法以最快的速度在今年1月1日执行下去了。

这一部法律如果仅凭字面上的解释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制度。

但要是结合老毛子国内现如今的情况这样的国有企业法无异于自杀。

这一部国有企业法的全称是《苏联国营企业(联合公司)法》*于87年6月30日由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并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这一部法律在这个经济改革时候直接就处于风暴的中心。

这部法律戈尔巴乔夫还自认为是他进行改革在经济领域的核心体现。

它的根本目的是试图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将中央计划经济的效率与市场经济的激励结合起来从而挽救停滞的国内经济。

它的核心理念可以概括为 国家订单、经济核算、自筹资金和自治。

该法律的内容非常广泛其核心条款旨在彻底改变国家与企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

这一次的改革计划体制就是用“国家订单”取代指令性计划。

过去国家计委为企业下达详尽无比的指令性计划规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卖给谁、以什么价格卖。

现在的新规定国家不再对企业下达强制性的指令性计划取而代之的是国家订单。

国家作为大宗客户向企业订购产品以满足最重要的国家需求。

在完成国家订单后企业可以自主决定生产什么并在市场上自行销售剩余的产品。

也就是说企业在完成国家订单后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制定自己的生产计划。

这一部法律还直接让企业实现了财务自主里面规定了实行“经济核算”和“自筹资金”。

经济核算是要求企业用自己的收入覆盖所有支出包括工资、原材料、设备和技术更新等。

这意味着企业要为自己的盈亏负责。

自筹资金是企业的发展资金如扩大再生产、技术改造不再由国家财政无偿拨付而必须来自于企业自己的利润。

这迫使企业必须提高效率和竞争力才能生存和发展。

最后一个就是定价自主权了。

企业获得了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可以对国家订单以外的产品协商定价这为价格机制引入经济打开了大门。

这样的新规定一出来肯定离不开改革工资与激励制度。

企业的工资基金总额与其最终的经营成果利润、销售收入挂钩。

理论上企业效益好员工的收入和奖金就高; 企业亏损员工的收入就会下降。

这旨在打破“大锅饭”激励员工更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

同时还推行“劳动集体自治这是非常具有“民主”色彩的一条。

法律规定企业由劳动集体管理这简直就是离了个大谱。

企业职工大会有权选举企业的领导人经理、厂长等等职位。

并参与决定利润分配、福利基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这旨在激发工人的主人翁意识。

同时还给了企业对外经济活动的权利。

企业被授予直接进行对外贸易的权利可以与外国公司建立联系。

出口产品和进口所需的技术设备不必再完全通过国家的外贸部门。

这一条直接就把狼给引了进来。

狼被引进来了那些贪污腐败的大老虎却趁着这个时候跑出去了。

这部法律的初衷是好的但其实际执行后果却是灾难性的并成为加速国内经济崩溃的关键因素之一。

这一部法律一经颁布实行之后立马就引发了混乱与空转。

取消了指令性计划但有效的市场机制并未建立起来。

企业陷入了“计划与市场”之间的真空地带不知道从哪里获取原材料也不知道该把产品卖给谁导致供应链中断和经济混乱。

这当中国家的订单还出现了差异化。

在实践中“国家订单”很快就变得和旧的指令性计划一样。

覆盖了企业绝大部分的生产能力企业根本没有多少余力进行自主生产和销售。

那一些有权有势的权贵们直接通过与工厂里面的一些人勾结可以拿到更低价格的商品。

因为工厂的商品价格企业有一定的自主权定价。

最终也必然会发生的一件事情那就是工资物价螺旋式通胀。

企业有了涨工资的权力却没有提高产量的能力和动力。

为了讨好职工以确保自己当选经理们纷纷利用权力大幅提高工人工资。

同时由于商品短缺企业提高自主产品的价格。

这直接又导致了货币泛滥流通中的货币急剧增加而社会上的商品总量却没有相应增加。

结果就是剧烈的隐性通货膨胀和更严重的商品短缺民众有钱却买不到东西怨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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